農藥標簽不僅具體體現了一個農藥品種的身份,而且更重要是好的農藥標簽可以指導人們科學合理安全的使用農藥。因此,農藥標簽是農藥管理的重要內容。按我國農業部藥檢所制訂的《農藥登記標簽內容要求》和《農藥使用說明書內容要求》的規定,農藥標簽的內容主要是包括農藥類別、農藥有效成分自量、名稱、劑型、凈重、生產廠家、使用說明、毒性標志、生產日期和批號一級農藥登記證、準產證和產品合格證的號碼等。印制標簽時必須嚴格遵守農藥注冊登記法規的要求,實事求是的反映一個農藥品種的特性和應用方法。
農藥登記時,對農藥標簽有嚴格的要求,規定標簽和說明書應注明農藥名稱、有效成分及含量、劑型、農藥登記證號或臨時登記證號、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、產品標準號、企業名稱及聯系方式、生產日期、產品批號、有效期、重量、產品性能、用途、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、毒性及標識、注意事項、中毒急救措施、貯存和運輸方法、農藥類別、像形圖等內容。分裝的農藥,還應注明分裝單位。農藥標簽常用的材料為銅版紙或PV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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